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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时间:2010年05月07日 点击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

    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学院党委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是: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5.学院党校短期培训;

6.共青团推优;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8.确定发展对象;

9.政治审查;

10.确定入党介绍人;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12.支委会审查;

1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4.公示;

15.组织员谈话;

16.学院党委审批;

   17.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

   18.建立预备党员进步规划表、预备党员考察表;

   19.入党宣誓;

   20.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21.预备党员的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下面对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说明。

一、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鼓励其积极创造入党条件,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写出书面的思想汇报。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后一段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以上)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后,经党小组或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便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学院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考察期一般为一年以上,自提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

1.党小组推荐意见;

2.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查意见;

3.
学院党委审查意见;

4.
培养负责人签字;

5.
填写预计发展时间(实际发展时间待发展时填写);

6.
考察意见(每季度一次)

7.
培养考察情况和今后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由支部负责填入此项);

8.党委意见。

四、学院党校短期培训

学院党委每年举办2期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

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学校党委组织部颁发的结业证,考试成绩填入党校学员登记表,由学校党校盖章,装入个人入党材料档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共青团推优

    按照《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团组织推优制度》实施。

六、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在考察接近一年,党支部准备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采取座谈会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记录整理评定意见,要求反映真实情况,并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或谈话原始记录。

    七、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学院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志,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九、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表明自己同意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

    3.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十、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学院党委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十一、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二、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按照《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程序》进行。

支部大会结束以后,支委应及时将支部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明应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将《入党志愿书》及各种材料(见《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具备的基本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十三、公示

按照《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发展新党员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

    十四、组织员谈话

    按照《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实行审批新党员事前个别谈话制度》的要求进行。

    十五、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在党支部上报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后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学院党委以党委扩大会议的方式审批新党员,党委成员和相关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向学院党委介绍本支部拟发展新党员的情况,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学院党委审批的意见将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学院党委在党委会后,应及时将接受预备党员的情况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报、备案。

    十六、党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

党支部在学院党委审批以后,应将审批结果和党委意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内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七、建立预备党员进步规划表和预备党员考察表

党支部在学院党委审批以后,应及时为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建立《预备党员进步规划表》和《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八、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学院党委每学期集中举行2次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在每年71日(或6月)和12月举行。

    十九、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支委会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并按时填写《预备党员进步规划表》和《预备党员考察表》。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前,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填写到预备党员考察表的党支部鉴定栏目中。

    二十、预备党员的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1.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适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审查;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预备党员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批;

    6.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召开学院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审批,若对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有异议,可提出延长预备期的要求。

对考察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可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

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院党委。

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该预备党员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学院党委审批。

注意: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中共兰州交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