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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的
选拔、培养、教育制度
扩大党员队伍,保证吸收党员的质量,党组织必须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的选拔、培养、教育工作,要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发现本质好、上进心强且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的先进分子,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对其认真培养、教育、考察,使其尽早达到一名党员的基本条件。
一、新生入学教育阶段由学院党委书记向新生介绍学院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已经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志成立党章学习小组,定期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实践活动。
三、每个学期初,各党支部应从递交了思想汇报和具有党课结业证的同志中,按照党委的具体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
四、对学生而言,最近一学期如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者原则上不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职工不允许有消极怠工现象。有严重违纪行为者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
五、党支部从自身的角度对团委推荐的优秀团员进行认真考察并向辅导员、班主任、班内党员、主要班干部了解情况,基本符合标准者,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后上报院党委批准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对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
六、从培养对象递交申请书到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原则上应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期间必修课不得有挂课记录,没有欠交学费(困难学生除外),负责培养的同志要关注培养对象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定期与培养对象进行谈话,按季度认真填写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使其不断进步。
七、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及重点发展对象的同志,要在各项工作中积极上进,加强对党内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的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个季度做一次自我回顾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递交党组织。
八、党支部要密切关注该群体的表现和在群众中发挥作用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
中共兰州交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0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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